摘要:2009年中医申报“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”无果,其中缺少“代表性特征”是亟待解决的问题,同时还存在“持续的认同感”的潜在软肋。深层的原因则在于对“遗产”的理解、中医的属性(文化还是科学)、申报文本表述与外国评审专家的价值取向间的差距等等。 关键词:中医;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;申遗
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,世界遗产大会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召开,联合国教科文组织(UNESCO)从100多个候选项目中遴选出《世界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》项目76个,其中来自中国的入选项目多达22个,它们是:中国蚕桑丝织技艺、福建南音、南京云锦、安徽宣纸、贵州侗族大歌、广东粤剧、《格萨尔》史诗、浙江龙泉青瓷、青海热贡艺术、藏戏、新疆《玛纳斯》、蒙古族呼麦、甘肃花儿、西安鼓乐、朝鲜族农乐舞、书法、篆刻、剪纸、雕版印刷、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、端午节、妈祖信俗。 在这个名录中我们没有看到“中医”!而在2008年10月份报送给UNESCO“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”项目时,“中医”是我国所申报的35个项目中的“首选项”,是决策层认定的“最重要、无需讨论与评审”的“名列榜首”选项[1]。 其实,此次中医申遗无果,并非所谓的“落选”,而是国家有关部门在2009年年初主动向UNESCO申请撤回所致。至于撤回原因,尽管本人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聘请的中医申遗专家,但也不知道其中细节。只知道上级要求进一步修改文本,加强附件制作,以更清晰的表述和更扎实的理由,在2010年的申报中争取更多的把握。毋庸讳言,中医申报世界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确实还存在着诸多问题,这些问题,严重影响着2010年的申报结果。 1 如何认识“非遗”? 目前,全国上下各行各业、各省各市对申请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”的热情极其高涨,不遗余力地投身各类项目的申报。不仅中国,全世界的发展中国家大多如此。 从国际组织设置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”的宗旨看来,确实对保护文化多样性有莫大的好处,可以帮助并促进发展中国家传承、发展不同民族、群体、社区各具特色的文化形态和独特精神,使这个世界继续丰富多彩。但是,透过现象剖析其本质,我们却可以看出这种保护行动的背后,其实隐含着深刻的背景:全球经济一体化、科学技术全球化的浪潮裹挟着西方文化侵入发展中国家,“全球文化一体化”的趋势日渐显现,发展中国家各具特色的文化逐渐灭绝,少数民族的青年不会说母语、五彩缤纷的民族服装成为博物馆中的文物……与经济、技术一体化不同,这种现象被发达国家的学者们看出了隐患——如果所有的城市都和伦敦、纽约一个样,所有的大门内都和自己家的客厅一个样,所有的电影都是好莱坞的作品,所有的饮食店都卖洋快餐,那么,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意思呢?吃饱了、喝足了上哪儿旅游观光去呢? 因此,他们提出了要保持“文化的多样性”,也就是说要在西方的“主流文化”之外,还要保留“另类”的文化形态,让他们能有新奇的观光场所,有多样的研究资源,有足够的活态标本。因此,对于西方国家来说,“非遗保护”只是弥补西方文化扩张恶果的一个补救措施。 笔者的分析可能过于消极,但事实就是如此,无论出于对“另类文化”的快速消失的忧患心理,还是为了保持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积极态度,还是出于发达国家的优势意识,“保护非遗”都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“施舍”行为,反映出一种“后殖民主义”行为特征。这一点可以从UNESCO变化无常的报送条件、审批时间上得到佐证: 2006年前,每两年审批一次,每次一国只允许申报一个;必须具备三个条件:艺术价值、濒危状态、保护计划; 2008年改为每年审批一次,每次申报项目不限,但每国只能批准一项;不是濒危状态的项目也能申报; 2009年,居然一次就批准了我国22项! 此外,文本字数、视频时间也是反复变化……其变化之快,变化幅度之大,毫无章法,如同儿戏。 即便如此,无论是“后殖民主义”的下意识,还是“施舍行为”的客观效果,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”概念的提出,其积极作用是显而易见的:发展中国家为了谋求发展,大多践行着“唯科学主义”原则,“科学”成了霸权,其结果必然是民族文化的萎缩,甚至消亡。“非遗保护”至少能有力地敲击那些盲目西化的神经。通过这些年“申遗”的实践,我国大部分知识分子和党政官员中的“文化自觉”意识得到很大的提升,印证了上述论断。 根据上文所述,笔者认为,只要发展中国家意识到民族文化在自己发展中的作用,传统文化发展正常,保护有力,那就根本不用在意要不要进入“名录”,反而应该由UNESCO向所属国请求收录,而不是要求所属国申报。反之,如果所属国不重视自己的传统文化,这种申报就显得非常重要,因为可以借此营造一种氛围,创造一种环境,促使区域或国家政府更加重视自己国家或区域的文化形态。 就中医而言,笔者认为申报“非遗”,对于中医的传承和保护有明显的好处。在2010年申报文本中,我国政府向UNESCO承诺的主要保护措施为: 建立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人工作室 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研究 抢救性地保护中医的特殊技艺 中医古籍的调查、整理与保护 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讲座宣传活动 筹建国家中医博物馆 仅此数项,投入经费将多达数亿元人民币,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中医的发展。 2中医申遗存在的两大问题 2.1 学术界的争议削弱了“认同感” 中医作为我国的国粹之一,受到国人喜爱和认同,这是一个不成问题的事实。但是,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》(巴黎,2003年11月3日)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,社会各界对中医的认识程度还是存在较明显的分歧。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,是指“被各社区、群体,有时是个人,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、观念表达、表现形式、知识、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、实物、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。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,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,被不断再创造,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,从而增进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。”[2] 根据这个定义可知,世代相传的中医药,作为社会实践的知识、技能,是我国文化独特的表现形式之一。应该是无可争议的文化遗产,问题就出在不同人群对中医的臧否不一、学术界对中医属性(中医到底是文化还是科学)争议不断,以及对“遗产”的解读上存在着语意上的误解。 与其他世界级非遗项目比较,中医近年来在国内受到一些人的质疑,如张功耀、何祚庥、方舟子等学者要求“取消中医”,以及国内中医界普遍“西化”严重的现状,严重削弱了UNESCO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约》”)对“持续认同感”的要求,更难以体现“增进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”。 学术界对中医属性的争议,导致对中医申遗的态度不一。支持者认为:“中医理论的博大精深,承载着传统医学的文化特性,中医理论的退化与弱化导致传统医学的萎缩。中医理论的文化自觉,昭示着中华传统文化回归的要求和复兴的希望,中医理论保护是复兴传统医学的首要工作。中医理论是传统医学文化保护的精髓所在、神气所在,中医理论保护更重于中医文化的形式保护、载体保护,是国家对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保护中不可缺少、不可忽视的核心环节。”[3]反对者认为,一脚不能踏两界,中医既然一心一意想成为科学,那就不可能再是“文化遗产”。有人甚至以“中医研究院”更名为“中医科学院”为例证,力图证明“科学”与“文化”是内涵相距甚远的两个概念、两个范畴[1]。 还有人认为中医申遗是一件很悲惨的事,撰文以“中医药是否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?中医药已然成为‘遗产’了吗?中医药是如何成为‘遗产’的?‘申遗’能否促进中医药发展?”四个疑问[4],力证“中医药竟然沦落到需要‘申遗’的地步”是我国的大不幸。 更多的人则对中医是“遗产”而耿耿于怀:既然是遗产,那就是过去的、僵死的东西,是陈列在博物馆中、需要保护的文物。 上述现象,无法让UNESCO的专家们感受到中医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带给中国人的“持续认同感”,从而给申遗造成极大的阻力。此类事件早有前车之鉴: 2002年,南京云锦申报非遗,市长、副市长亲自挂帅,担任正副组长,不可谓不重视。人力、物力、财力全力投入,然而,UNESCO派专家木卡拉实地调查时,南京大学的大学生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什么是云锦!专家们不死心,上街询问市民,但市民们也答不上来。就因为这次调查,南京云锦八年之后才得以通过。 同理,如果UNESCO专家调查时,大量不赞同中医申遗的声音,也势必会影响申遗结果。 2.2 “物化形态”不明确 “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”所保护的内容,其本质是“蕴藏在物化形式背后的精湛的技艺、独到的思维方式、丰富的精神蕴涵等非物质形态内容”。 所谓的“物化形式”,其实就是所谓的“载体”。任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一定要有自己的“表现形式”,这种表现形式是通过“物(人)”以技艺的形式,能够通过“表演”进行展示。我们从所有入选“非遗名录”的项目中(包括今年中国的22项)可以看出,每一个项目都具备了以“艺术形式”或“技艺形式”或“仪轨形式”等形式来“演示”文化内涵的特征。如,此前的“昆曲”、“古琴”、“木卡姆”、“蒙古长调”都是表演艺术,今年的“蚕桑丝织”、“云锦”、“宣纸”、“龙泉青瓷”、“书法”、“篆刻”、“雕版印刷”、“端午节”,都是可以演示的技艺、工艺、仪式。 《公约》指出:“该遗产是实践、表演、表现形式、知识和技能的组成部分,包括与其相关的工具、实物、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”。这段文字中的“实践”、“知识与技能”都需要看得见的形态。国内有学者指出,中医是由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两部分组成的[5],其实,在中医的知识体系内,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本来就是不可分割的整体,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就要求具备“物化”的载体,无论这种物化是人还是器物,都必须在载体上体现文化特质。 上次中医申报2010年非遗的文本中,简介部分的表述是:“中医是关于生命与疾病认知的传统知识与实践,来源于中华民族‘天人合一’的古老信仰。中医是由经过专门训练或家族传承的‘医师’所持有,医师通过观察自然现象或身体外在的表现来认识人体的生理和病理,运用望、闻、问、切的方法诊断疾病,使用多种天然植物和矿物配制药物,并采用针灸、推拿、拔罐、导引等多种方法防治疾病。在中国,民众自愿接受这种医疗方式,并将中医视为其文化遗产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”根据这一介绍,估计评委们无法一目了然地得知“中医”到底是什么。我们的中医太深奥了,老外不懂,他们要求被审查的项目都是能够“表现”或“表演”的东西,不给他们看得见、摸得着的东西,他们是不可能临时抱佛脚去现学中医知识的。 如此看来,“中医”申遗,名称上根本不能鲜明地表现出“形态”的特征。尽管具体内容中包含大量的形态成分,如“四诊”、“针灸”、“气功”等等,但“打包”以后,违背了UNESCO专家的审查习惯。而且,“中医”二字,从字面上就会给专家们以“医学”的第一印象,而医学历来是作为“自然科学”而非“文化”领域内的项目。 从已入选“非遗”的项目看,全都是单一的、指向性极为明确的“单体”项目,我们将大量的单体“打包”成为一个综合性知识体系,是UNESCO专家从未遇到过的现象,能否被所有专家接受?这是个十分现实的问题。因为,这是我们主动申报,必须贴近对方的思维习惯和工作程序,而不是让他们来适应我们的预先设想。 其实,在2008年我国申报文件提交不久,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部主任Cecile Duvelle先生于10月31日即来信提出意见(信件编号:CLT/CIH/ITH/0019500008),要求我们: “更为清晰地论证该项目现有的代表性特征,描述其目前的社会、文化功能……申报材料无需如你们所写的那样,详细描述遗产项目的历史、起源或古老性等等,而是应当重点描述其现状。” 据我理解,文中“代表性特征”就是指的“物化形态”,他要求我们提供一个类似于“古琴”、“昆曲”那样的看得见、听得着的表现形式,而不是“中医”这样一个博大知识体系的名称。于是,悖论出现了: ①“中医”是知识体系,不可能给出“形态特征”; ②“四诊”、“针灸”、“气功”之类的中医技术具备形态特征,但我们又无法在限定的200个英文单词篇幅内表述那么多的内容。 Cecile Duvelle先生委婉地批评了我们的文本撰写,过于“详细描述遗产项目的历史、起源或古老性等等”。这是我国八股文式的文稿通病,喊口号式地宣传自己“博大精深、源远流长”(即信中所说的“历史、起源或古老性等等”),已经招致了人家的反感。 3中医“申遗”之路如何走下去? 中医“申遗”始于4年前:2005年11月,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向文化部报送了《中医药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草案》,正式申请国家级“非遗”。该草案将中医理论、养生、诊法、疗法、方剂、中药、针灸和民族医药(含藏医药和蒙医药) 八部分“打包”成一个项目,规模之大、规格之高,在同一批申遗项目中首屈一指,也明显不同于其他项目的“单体”形式。 2006年2 月,中国文化部公布了我国第一批申请“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”项目名单,中医还是以“打包”的形式出现在名单中。与此同时,还独树一帜地成立了“申遗委员会”。但是,在2006年5月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“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”名录中,却并没有像《保护草案》申请的那样被“打包”,而是成为“传统医药”大项下九个小项:中医生命与疾病认知方法、中医诊法、中药炮制技术、中医传统制剂方法、针灸、中医正骨疗法、同仁堂中医药文化、胡庆余堂中药文化、藏医药。 经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审议委员会的两年努力,于2008年正式向UNESCO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递交申报文本和各种附件,但于2009年初被主动撤回。 目前,申报2010年世界级非遗的表格和附件被重新撰写、制作和申报,但申报文本仍然存在上文所述的诸多问题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略,其实是国家层面决策层应该加以重视并着力解决的问题。 笔者认为,既然申报工作成为政府行为,那么就应该有志在必得的把握,认真组织专家改变或完善申报方略,认真解决“持续的认同感”、“代表性特征”两大核心问题,是决定申报能否成功的关键。而解决这些问题,对于中医药领域而言并非难题,只需要顺应UNESCO审批非遗项目的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,中医申遗应该是毫无悬念。但是,如果以现有的思路和方略,2010年的结果依然不容乐观。
参考文献: [1]廖育群.中医是“科学”,还是“非物质文化遗产”[J].环球中医药,2009;1(2):72-75. [2]联合国教科文组织.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[EB/OL].[2003-11-3] .(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站) [3]杨威,张宇鹏,孙明杰,等. 中医理论是传统医药文化的精髓——关于中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[J]. 中国中医基础医学杂志,2006;7(12):481-482. [4]张效霞.中医药“申遗”的理性反思[J]. 中医药文化,2007;6:12-14. [5]孔令万,撒小虎,张宗明.从非物质文化角度审视中医药发展[J]. 医学与哲学(人文社会医学版),2006;7(27):68. (原载:《中医药文化》2009年第4卷第6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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